执业药师不得转为主管药师。执业药师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主管药师属于卫生局制度。这两个系统属于不同的系统,不能相互转换。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认定具有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执业药师如何评价主管药师?
执业药师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实施措施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以确定其主管药师或中药师职称,可以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
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执业药师担任主管药师或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这是本单位在工作岗位上的认可评级,不同于卫生部认可的主管药师职称。
执业药师的注册条件
1.具有药学或中药专科学历的,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五年。
2.取得药学或中医学士学位的,在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药学、中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在药学、中药岗位工作满一年。
4.取得药学、中医博士学位的,可随时报考,工作年限无要求。
5.取得药学、中药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在药学或中药工作岗位的年限相应增加一年。